水土资源是人类生存的基础,保护水土资源就是保护人类自己,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土资源、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的义务。近期,银川市兴庆区综合执法局执法队员在巡查中发现,银川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项目存在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擅自将该项目投产使用的情况,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于是对该房地产公司开出了罚款18万元的行政处罚。据悉,这是银川市首张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违法开出的罚单。
近日,兴庆区综合执法局执法队员与银川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该项目的负责人沟通了解,发现该项目确实存在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擅自将该项目投产使用的情况,随后给该房地产公司送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之后,执法队员对该工程经理进行沟通问询,以及走访调查该项目的物业公司,致函兴庆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审批服务管理局,得到了《关于兴庆区综合执法局查询碧桂园天誉名邸住宅项目是否开展自主验收报备的回复函》《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政府审批服务管理局文件》《碧桂园天誉名邸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许可决定书》。通过各项事实证据查明,银川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天誉名邸项目于2018年开发建设,已全部竣工并投入使用。项目在开工建设时编制了水土保持方案,缴纳了水土保持补偿费,但在投产使用或者竣工验收前没有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完成报备并取得报备回执,也没有组织第三方机构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通讯员 马银)